东睦股份: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南宫·NG28,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5-06-07 00:02:0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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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中,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金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南宫·NG28,,按照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规定,对聘请第三方机构的行为进行了核查。中金公司聘请了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通商)担任法律顾问,主要协助完成法律尽职调查、起草和审阅相关法律文件等工作。通商具备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尚未实际支付。此外,上市公司聘请了中金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资产评估机构,不存在其他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情况。中金公司通过内部审核程序,确保聘请第三方的行为合法合规,符合相关规定。综上,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的行为合法合规,符合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要求。南宫·NG28,南宫·NG28,南宫·NG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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