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典型邻里纠纷案例,当事双方因为房屋漏水问题对簿公堂。经过五华法院的审理,该起纠纷已经得到解决。
段某是五华区某小区5栋706号房屋业主,自2021年6月开始,该房屋发生漏水并渗透至楼下某酒店管理公司客房606内。因多次与段某协商未果,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段某立刻彻底解决房内漏水问题,终止因漏水造成的损害;赔偿房屋及装修的修复款项,并承担修复期间造成的经济损失南宫·NG28,,两项共计8097元。同时,赔偿因房屋漏水问题造成的直接经营损失7392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组织调解,耐心释法说理,并提出方案:酒店管理公司对其受损房屋先行修复,修复完成后据实主张修复费用;段某对其房屋进行专业的防水工程处理。但因双方对案涉房屋漏水原因争议较大,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法官多次释明鉴定程序冗杂、鉴定费用极高的情形下,酒店管理公司坚持申请对案涉房屋漏水原因及修复费用进行鉴定。后鉴定机构出具《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意见书》和《修复费用鉴定意见书》,酒店管理公司支出鉴定费4万元。
鉴定意见表明,案涉606号房屋漏水原因系“706号房屋卫生间高于房间地面,施工及防水存在缺陷;606号房屋膨胀螺栓固入楼板内部,导致楼板漏水”,酒店管理公司作为606号房屋的使用人、段某作为706号房屋的所有权人南宫·NG28,,两者对漏水均负有责任。
在庭审中,五华法院认为,酒店管理公司应对606号房屋膨胀螺栓问题进行修复,而段某房屋卫生间防水存在缺陷并产生安全隐患,势必对酒店管理公司造成妨害,段某应对706号房屋卫生间的防水进行修复。结合鉴定意见明确的漏水原因,五华法院确认,酒店管理公司房间漏水损失的修复费用应由酒店管理公司、段某各自承担50%,修复费用以鉴定意见确定的4918元为准,因酒店管理公司已自行修复606号房屋受损部位,故段某应赔偿修复费用2459元。因考虑到本案漏水系基于双方的过错造成,故鉴定费4万元应由双方各自承担50%,现酒店管理公司已预交鉴定费,故五华法院判决段某应向对方支付鉴定费2万元。后该案经二审维持原判,现已生效。
人民法院平时受理的相邻关系纠纷案件,主要涉及用水、排水、通行、采光等,该类纠纷的处理不能简单地判决,一定要对当事人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努力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以免增加诉讼成本、激化矛盾,陷入损失进一步扩大、纠纷无法及时得到解决的死循环。“即便最终无法达成调解,也要通过以案释法,让当事人对裁判结果心服口服。”承办法官建议,邻里之间在发生相邻纠纷时应先在情绪上保持冷静,彼此之间多协商多沟通,若争议较大,也切勿意气用事,选择“硬刚”到底最后反而会得不偿失。
昆明日报全媒体记者:辛亚洁 通讯员:冯涛责编:李晓梅编审:李雪终审:周健军南宫·NG28,